坦荡三沟 一乒到底
《公益快讯》
辽宁省公益事业发展促进会公益考察团于2023年7月25日赴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参观考察
辽宁省公益事业发展促进会公益书画家专业委员会成立授牌仪式暨启航新征程公益文旅书画作品展启幕!
辽宁省促进共同富裕发展公益事业高峰论坛在省政协举行!
辽宁公益考察团赴沈阳浑南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有限公司公益调研!
省公益促进会与中国(辽宁)中东欧十六国国家馆签订合作协议!
全国政协委员王名:中国公益事业需要五个方位改变
辽宁省关爱老年人眼疾公益救助工程
辽宁省公益事业发展促进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首届辽宁省企业社会责任示范单位表彰大会
首届感动辽宁公益人物暨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颁奖大会
省公益促进会联合朝阳县委统战部向贫困村捐赠扶贫物资!
省公益促进会联合会员单位向女儿河乡中心小学捐赠急需物资!
省公益促进会辽宁公益聚力前行2018年度公益项目总结大会
庆祝建国70周年 辽宁省公益书画家走军营
辽宁省科技精准扶贫助老工程启动仪式
辽宁省公益事业发展促进会携手会员单位公益爱心助学!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洪,1962年10月出生,汉族,二级律师,辽宁省刑事、民事专家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辽宁省无党派人士,1989年8月取得律师资格开始执业,现为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业30多年,多次获得奖励。1989年6月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并颁发三等功勋章。1988年4月被朝阳市人民政府授予先进个人,2010年被朝阳市政法委授予朝阳市十大司法行政工作者。2002年、2008年、2011年朝阳市十佳律师、优秀律师,2016年、2018年辽宁省优秀律师、凌源市劳动模范、辽宁省司法厅颁发的从事律师工作30年纪念奖章获得者。2020年11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资讯》栏目组采访于洪主任予以宣传报道;2020年12月《中国人大年鉴》在代表风采栏目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尊严,做弱者权益的维护者”为题报道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于洪的事迹。 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会员,辽宁省公益事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辽宁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特约行政执法监督员,朝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朝阳市人民监督员,凌源市法学会副会长,凌源同心律师服务团团长,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凌源市第四届、第五届政协委员,凌源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朝阳市第十一届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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